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7月26日,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为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21〕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聚
2021-09-01 16:10:16.0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